记者从上海市发改委获悉,为了保障重点人群基本生活,今年1至2月,上海不仅根据既定政策,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而且,还对该机制及时优化完善,在现有补贴标准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保障对象临时性提高50%的补贴标准。
据介绍,今年1月,上海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4.3%;2月,食品类价格上涨12.0%,均达到“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启动条件。由此,本市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确保了保障对象基本生活。
不仅于此,疫情防控期间,上海还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研究出台对低收入群体临时性提高补贴标准的政策,即在现有补贴标准基础上,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保障对象临时性提高50%的补贴标准。
此前,上海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于2016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提出,为有效应对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只要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即可启动价格临时补贴:
1、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5%;
2、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类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6%。
根据这一《通知》,价格临时补贴的保障对象,包括本市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符合本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规定、享受生活救助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
作者:张懿
摄影:叶辰亮
编辑:朱伟
责任编辑:戎兵
*文汇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