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新闻发布会。
住建部: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副部长倪虹:
一、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交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一线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隔离或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等,在6月30日前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此外,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提取额度。
三、对疫情较严重的地区和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前提下,可在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的比例。
人社部: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财政部:养老金预计减收4714亿元,仍可按时足额发放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介绍,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重点是向基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
从1998年到2019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累计超过了4万亿元,其中2019年安排5261亿元。
“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补助的力度,帮助地方缓解因阶段性降费对基金造成的收支压力。”余蔚平说,“这次出台的阶段性的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
国家医疗保障局: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的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阶段性减半征收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企业发展,同时也能够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享受。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这样有利于支持企业的复工和减轻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工作。
中小企业三项社保缴费部分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会上介绍,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免征政策可执行到6月。湖北省可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范围。
缓,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编辑:范菁
责任编辑: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