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所联动”就地化解群众身边“天大的事” | “三所联动”系列报道①
本报记者 周辰
“看在你的面子上,这事就算了。”
在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现场,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水电居民区党总支书记仇相琴常收到居民如此“买账”的表态。但她心情复杂,既感谢居民理解和信任,也免不了担忧:“面子账、人情账只是一时的,就怕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矛盾纠纷是社会稳定的“晴雨表”,也是群众身边“天大的事”。如今,在水电小区,仇相琴有了好帮手,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搭脉”,司法所司法调解员“说理”,律师事务所签约律师“坐班”,“三所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这里落地落实。
“三所联动”机制融合法治思维和党的群众路线,是由公安派出所组织牵头、街道司法所协调推进、律师事务所专业支撑而形成的一种多元解纷格局,将法治资源汇聚到居委会,把情、理、法说通说透,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今年7月,“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市范围推广,目前已推动830余名人民调解员入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签约660余名律师参与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超过99%。仅虹口区已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万余起,基层就地化解占比超98%,纠纷警情环比下降19.4%,信访量环比下降13.4%。
“钉”在社区的法律资源,杜绝“撸撸平”
水电小区已有40年房龄,常住人口4000余人,老龄化程度过半,矛盾纠纷很多。3年前,凉城新村派出所社区民警方芳初来乍到,发现这里邻里之间多数矛盾都源起于繁琐小事,只是居民们“分毫都要据理力争”。
究竟有哪些矛盾?仇相琴掰着手指一一列举:家庭内部矛盾、加装电梯遇阻、噪音扰民;在方芳眼里,有可能转化为治安问题的矛盾就是要扑灭的“火苗”;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健炯律师的版本:相邻权纠纷、婚姻和继承问题等。三种答案反映了截然不同的工作视角。视角不同,处置重心各异,就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仇相琴至今记得,小区开展加梯工作之初,因自己对表决率与同意率两个概念的混淆,当场被居民呛了一句“回去翻翻《民法典》”。后来,一些楼栋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施工阶段,又有人坐在工地上阻挠施工,她只能好言相劝。“大半年过去了,只有2部电梯开动。”
“老娘舅”说话不管用,因为大量矛盾纠纷背后是复杂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传统“和稀泥、撸撸平”的调解方式无法从根子上化解矛盾。同时,因为信息不畅、渠道不通,以往法律资源还是“离基层太远”,身处纠纷中的居民不知去哪找法、如何用法,加之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矛盾久拖未决。
“三所联动”机制进入水电居民区做试点,这让仇相琴眼前一亮:签约律师周健炯每周三下午“钉”在小区里,宛如行走的《民法典》科普指南,提供法律咨询,也帮助协调纠纷,回应合理诉求。如今29个楼栋全部完成意见征询,7个楼栋完成加梯,10个楼栋正施工,12个楼栋开展专家评审,将惠及居民1800余人。
一人不敌众人智,联动调解夯实和谐之基 | “三所联动”系列报道②
本报记者 周辰 占悦
虹口区凉城新村街道水电小区,是上海这座超大城市里再普通不过的一个社区,别处有的矛盾纠纷这里一样不少,有的甚至一度相当难解。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看似普通且有普遍意义的样本,坚持融合法治思维和党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中试点推广“三所联动”机制,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发挥出积极作用,书写出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篇章,更带来诸多启示。
“三所联动”的小样本,如何透视“社会治理”的大文章?如何在复制推广中进一步形成合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躬耕一线的实践者、参与者,最有发言权。
记者采访了来自“三所”的代表——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李栋庭,虹口区司法局凉城新村司法所副所长艾远,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周健炯,他们从各自经历出发,在对话、感悟、期盼“三所”机制带来的改变、取得的经验中,形成一种共识,凝聚更大合力,推动新的发展。
记者:“三所联动”机制中,各自的职责是什么?带来的最大改变是什么?
李栋庭:派出所主要起到牵头与组织的作用,把各方的行政资源、法律力量等整合起来,实践中我们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的工作方法。
线下方面,建立工作机制,联合司法所制定相关工作规范,明确各方承担的责任、工作流程等。推动居委会、街道、商圈建立纠纷调解室,落实实体化运作。走访社区,张贴海报,口口相传,让“三所联动”为群众所知。
线上方面,牵头开发“三所联动”微信小程序,类似于互联网医院,居民提出法律问题,24小时内有相应律师免费解答、点对点服务。还可在小程序上申请调解,直接预约线下见面。
社区工作应当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三所联动”让我们更能以群众视角来思考社区治理,而跨部门合作更是生动体现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同时,将法治思维融入纠纷化解工作,也是顺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与法律意识。我们还特地考虑到年轻居民的生活习惯,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线上渠道提升工作效率。
艾远:司法所作为基层法治工作阵地,一方面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也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居民区是大部分基层矛盾的发生地,“三所联动”机制中,司法所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居委会,着力培养社区干部的调处能力。譬如,在街道内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各个片区的居委会干部互相分享经验,面对疑难复杂纠纷,由司法所资深调解员一对一开展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组织社区干部进法院旁听审理案件,学习诉前调解好经验做法;举行月度、季度会议,基层解决不了的矛盾统筹更多资源,大家商量着解决。
“三所联动”机制推进以来,最大的改变就是矛盾纠纷数下降了,群众遇事找法的理念提升了,这让我们的工作更有底气。当前社会矛盾呈现主体多元化、类型多样化、关联扩散快、调解处置难等新特征,居民们对自身权利边界、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更强。在传统“老娘舅”模式逐渐力不从心的时候,“三所联动”机制无疑供给了一种好用管用的新思路、新路径。
周健炯:作为律师,我的主要职责就是站在第三方角度协调解决纠纷。面对纠纷,不少居民往往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与此同时,一些社区干部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仅仅凭借长期工作经验和苦口婆心参与调解,少了权威性和说服力。
法律规定是矛盾纠纷调解的底层逻辑,律师介入一线调解,对事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点、要走何种司法流程都比较熟悉,把矛盾分析透,权利义务关系讲清楚,以专业的角度来阐释法理,对居民来说更有吸引力,也更信服这样的调解工作。
迈进门槛走进心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 “三所联动”系列报道③
本报记者 顾一琼
法者,治之端也。
基层社区,千头万绪,巨细靡遗。大量矛盾纠纷也同样落于此、显于此、长于此。
因此,对于超大城市,从源头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是一道更为多元、复杂的考题。
它需要更为深入扎实的群众工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迈进群众的门槛,更走进群众的心坎,用心用情,排忧解难,“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夯实化解纠纷的情感之基。
它指向将法治思维贯穿其间,既形成一种思想观,亦提供一种方法论。统筹各方专业力量,合而处之,针对矛盾纠纷的关节点靶向发力、持续用力,有效在前端疏导释压,形成矛盾纠纷调解、分流、处置的闭环,每一步、每个环节都有理可据、有法可依。
它更讲求系统、可靠的制度保障,以及跳出一时一域的大局观、全局观,以良法善治倡导、培育一种公共理性,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更形成一种稳定的可预期,以一域安全为全局守护,让法治的权威性和尊崇感向下扎根,亦向上生长。
据此,上海基层于实践中创设又不断深化完善的“三所联动”机制,正是这样一种有益创新与探索——有机融合法治思维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各自优势和特长,击破以往单兵作战的困境,握指成拳主动深入一线,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往矛盾“窝”里钻,取信于民;构架起法理和情理相结合的“专家会诊”机制,整合更多领域行家里手,精准投放力量,杜绝“和稀泥、撸撸平”,让矛盾解决更解渴、更彻底;更重要的是,形成一种纠纷有处可讲、困难有人可帮、群众有法可用、治理有法可依的社会氛围,助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基层落地生根。
作者:周辰 占悦 顾一琼
编辑:单颖文
责任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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