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下楼挪车未带口罩,民警发现后上前善意提醒,不料竟发现这名男子喝了酒。
2020年2月14日晚上19时许,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民警钱俊豪在中山北路一小区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发现一驾驶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的中年男子未戴口罩。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停车,并提醒驾驶员疫情期间出门要戴口罩。在交流过程中,民警竟然从这名男子身上闻到阵阵酒气,经现场呼气式乙醇测试,达45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这名男子姓马,晚饭时在家里喝了酒,由于车辆停放位置阻碍了他人车辆通行,便匆匆下楼挪车。法律意识淡薄的他,自认为在小区内酒后驾驶机动车不算酒驾,不料自己的行为已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目前,违法行为人马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普陀警方依法处理。
警方提示:只要酒后将机动车驶离原位,即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后驾车严重威胁着交通安全,当你拿起钥匙发动汽车前,请想一想等你回家的家人,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上路,因为后果将是你不能承受之重。
作者:何易
编辑:张懿
责任编辑:钮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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